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交发〔2022〕82号)文件精神,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制定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
联系人:钱俭 监督电话:0715-8154185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我处对举报或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
2024年8月27日
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费改税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
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交发〔2022〕8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3〕115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93万元,其中费改税补贴资金为170万元,涨价补贴资金30%用于支持出租车行业发展补贴资金为123万。按照《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咸交发〔2024〕8号文)规定:根据三家公司收取2022年出租车承包费及出租车司机接车退车记录来核定出租车实际运营天数142949天,按照市直出租车行业费改税补贴资金170万元标准,市区运营454台出租车,2022年度实际运营天数为142949天,每台出租车每天可领取11.8923元(170万元/142949天)。年度补助标准为满勤4340.69元(11.8923×365),根据每台出租车实际运营天数确定实际补助金额。
2022年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应分配出租车总金额1,700,000.00元,其中祥生分公司202辆出租车791,230.48元,城顺公司124辆出租车459,970.47元,源通公司128辆出租车448,791.67元,四舍五入计算后的余款7.38元不分配。
附: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表
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涨价补贴资金30%部分的分配方案
一、提升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方面
《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中心城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投诉情况(12345和12328投诉处理情况),在中心城区实际运营期内零投诉、零违规的出租车驾驶员,按200元/每月的标准发放给出租车驾驶员,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当月实际运营天数超过15天按1个月计算,未超过15天的不予计算。”根据12345和12328平台出租车投诉情况及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信息技术大队和三家公司复核后的结果统计,三家公司出租车司机共被投诉172次,其中祥生分公司55位司机被投91次,城顺公19位司机被投诉35次,源通公司22位司机被投诉46次。
中心城区实际运营期内零投诉的出租车驾驶员可获得补贴资金共计745,800.00元,其中祥生分公司167位次司机325,600.00元,城顺公110位次司机216,800.00元,源通公司113位次司机203,400.00元。
二、支持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发展方面
《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三)规定:“按照上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对中心城区AAA级及以上的出租车企业予以奖励。按照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排序,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用于行业文明服务、新能源推广应用、车辆品质提升等,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2022年度咸宁城区出租企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中考核结果为:城顺出租车公司852分、祥生出租车公司909分、源通出租车公司913分,三家公司考核等级均为AAA级。按照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顺序,源通出租车公司、祥生出租车公司、城顺出租车公司分别可获得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补贴资金。
附:1、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情况总表
2、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
2022年度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