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批复》(咸发改价格〔2025〕8号)文件精神,咸宁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基本起步价由2公里5元调整为2公里7元,从2025年5月10日起执行。
我市中心城区现行的巡游出租车运营价格标准是2016年2月1日施行的,到目前为止已经9年。2016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为2.23元/公里。近年来巡游出租车的主要运营成本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2019年天然气价格为3.28元/立方,2025年天然气价格4.75元/立方,每立方价格上涨1.47元,巡游出租车平均每月增加燃料成本约1000元,且车辆维修成本也呈持续上升状态。2024年经第三方对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核算,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行业2020年至2022年运行成本已涨至2.82元/公里,涨幅为26%,且运行成本还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造成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每月纯收入较2019年以前相比降幅较大,驾驶员的收入与驾驶员每天10余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量极不相符。近年来,我市周边黄石市、孝感市、黄冈市、鄂州市分别调整了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后均高于我市目前运价水平2公里5元,与全省大多数城市相比,我市现行的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处于较低水平。
2023年7月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开展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工作,草拟了《咸宁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拟定方案》。该方案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并对外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了咸宁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最终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定于2025年5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