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17)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12-05

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17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8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清理矿区遗留碎石泥土等未采用湿法作业,普遍存在道路积尘较厚,渣土车运行车过尘起,形成连片灰雾。(市序号17 )

二、整改目标

规范车辆运输行为,持续优化公络运输扬尘治理条件;加强矿区遗留碎石泥土治理及渣土车运营管理。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扬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公路运输扬尘污染。在2024年12月底前销号。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公路运输政策法规宣传,督促源头企业落实车辆限载、盖篷等措施。持续打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改型改装、未遮盖、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容路貌,常态化开展路面保洁、疏通排水、公路绿化补植等工作。

2.加强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保降尘措施,对遗留碎石泥土开展湿法作业,对碎石运输车辆落实苦布遮盖措施。

3.建立市中心城区在建工地渣土运输管理“三级”联防机制,对城区的渣土运输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巡查。以人防、技防相结合,在城区部分路口安装视频监控,实时掌握渣土运输情况,第一时间查处车辆密闭不严、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1.宣传效果持续向好。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上推进源头治超,通过普法教育、行政指导等方式,动员企业负责人、车主及驾驶员理解、配合、参与扬尘治理工作。2024年,深入50余家源头企业开展“三送”(送政策、送法规、送服务)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签订承诺书50余份,企业环保意识得到积极转变。

2.治超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有力。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4年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百日攻坚”,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1-11月份,全市车辆检测数量占全省检测总数的40%左右,共检测车辆1619318台,其中超载车辆1438台,已处理车辆1402台,卸载车辆1387台,教育放行166台次,卸载转运货物23371.03吨,查处“百吨王”车辆5台,整治非法改装车辆32台,行政拘留3人。

3.公路路域环境进一步提升。在小修保养方面,共修补路面坑槽10528平方米,完成路面裂缝灌缝149.5公里,清理边沟346.5公里;整修路基及路肩121700米。在路域卫生方面,加大对公路路沿线两侧及边坡垃圾、路面堆积物及路面淤泥的清理,共清理堆积物1011处,累计投入清扫保洁4190余次。在沿线隐患路段整治方面,联合交警部门对警示标牌、震动标线等陈旧或缺失的进行更换或施划,增补示警桩、百米桩、道口桩949根,安装、修复钢护栏3295米,补划路面标线102145米。在绿化景观提升方面,定期清理残次树,及时修剪、补植和优化行道树树种,提升绿化和景观效果,全市种植草籽67.5km,机械打草338.1km,清理枯树1091棵,补栽树木1556棵。

4.矿区生态修复监管力度有效提升。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扬尘防控作为矿山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执行环保防尘措施。矿区增设围挡、雾化机、防尘网,在关键区域安装喷淋系统,确保车辆离场前彻底清洗,以降低行驶扬尘。并督促运输车辆采用厢式密闭车辆或采取苫布有效覆盖,实施湿法作业,增频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废渣,加强道路清扫。

5.城区渣土运输管控有力。市城管执法委指导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将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纳入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执法巡查,结合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并严格管控建筑垃圾车辆进入城区,严密排查无资质车辆清运、违规拉运、偷倒、抛洒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扣,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联系电话:0715-8136960

联系地址:咸宁大道49号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