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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科(应急办) 时间:2024-07-17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现向社会公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按业务领域分为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业务类别。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发现咸宁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均有权向咸宁市交通运输局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28

(二)举报邮箱:xnjtyak@163.com

三、不予受理情形

(一)无明确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

(二)举报事项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三)已经受理举报,属于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重复举报的;

(四)不属于交通运输部门职责的;

(五)举报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或有关部门正在受理的,或者已经纳入监管对象、行业管理部门已经掌握相关违法信息,正在进行相关调查的;

(六)举报事项已整改完毕或已无法进行核查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权益保障

我局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