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支持我市公路货运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公路货运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40号)文件精神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的实施细则》(咸政办发[2022]36号)文件精神,我市符合条件的公路运输企业为湖北供销惠侬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咸宁捷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大润发仓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经审查,湖北供销惠侬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咸宁捷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大润发仓储有限公司申报资料符合实施方案要求且真实有效。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予以上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抄送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若发现该企业数据不实,存在虚假操作,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县级运管机构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715-8136965
联 系 人:董蓓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49号(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特此告知。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