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公示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2-16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办事处)、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向我局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咸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咸交运〔2019〕3号)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勘验,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办事处)、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具备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办条件,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向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并请署名及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 我局负责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49号六楼602室;邮编:437100   

联系人:王海平;赵盼     联系电话(传真):0715-8136958。

附件:申请人基本信息公示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6日



申请人基本信息公示

申报企业名称

地址

申办人

申请事项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办事处)

咸宁市银泉大道739-18幢 B幢1层101室

肖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杭州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咸宁市贺胜路1号天成家具一期二号楼负一楼

周玉惠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