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暨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
编号:咸客受字[2020]3号
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各相关申请人湖北咸宁咸运集团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01日-2021年1月19日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1年咸宁市新增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申请公示(2021年第2批)]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县级运管机构提出意见(确有必要的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传真):07158136958
联系人:叶柳
联系地址: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特此告知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01月19日
2021年咸宁市新增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申请公示(第2批)
一、客运班线运营车辆变更
序号 |
申 请 单 位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车辆牌号 |
运营车辆情况 |
班线运营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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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运营车 辆情况 |
拟变更车 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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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咸宁咸运集团嘉鱼鸿昌运输有限公司 |
渡普-武昌 |
L720036 |
高一级30座 |
调整鄂L73823高一级29座 |
在营 |
调整更新 |
二、站点变更
序号 |
申 请 单 位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车辆牌号 |
现班线相关许可情况 |
申请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湖北咸宁咸运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咸安-黄石 |
鄂L17708 |
许可讫点站:黄石市汽车客运中心站 |
变更站点:黄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 |
黄石市汽车客运中心站关闭 |
|
2 |
咸安-黄石 |
鄂L17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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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咸安-黄石 |
鄂L1A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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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温泉-黄石 |
鄂L05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