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咸客决字[2020]5号
各相关申请人:
各相关申请人于于2020年7月7日-8月5日期间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2020年咸宁市客运班线许可审定意见(第5批)],并予以公示。
一、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1款、第38条第1款、第49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请相关申请人于180天内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10个工作日内到市级运管机构办理经营许可证件换发等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审定意见落实拟投入车辆的,将撤销本许可决定。
经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存在问题(详见附件审定意见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变更)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715-8136958
联系人: 叶 柳
联系地址: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特此告知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7日
2020年咸宁市客运班线许可申请审定意见(第5批)
一、客运班线运营车辆变更
序号 |
申 请 单 位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车辆牌号 |
运营车辆情况 |
班线运营情况 |
审定 意见 |
|||
现运营车 辆情况 |
拟变更车 辆情况 |
|||||||||
1 |
咸宁咸运集团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
通城-长沙 |
L510002 |
鄂L51856 |
高一级 35座 |
中级8座 |
在营 |
同意报废更新 |
||
1 |
赤壁市交投集团恒昌运输有限公司 |
|
|
鄂LLY969 |
高一级 30座 |
高一级 30座 |
在营 |
同意报废更新 |
||
2 |
|
|
鄂LLY896 |
高一级 30座 |
高一级 30座 |
在营 |
同意报废更新 |
|||
3 |
|
|
鄂LLY886 |
高一级 19座 |
在营 |
同意报废更新 |
二、变更走向
序号 |
申 请 单 位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车辆牌号 |
现班线相关许可情况 |
申请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 |
审定 意见 |
1 |
咸宁咸运集团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
通城-长沙 |
L510002 |
鄂L51856 |
原走向:G106、S11、S20、S207、开元东路 |
变更走向:G106、G0422、G6021、G319 |
同意变更 |
2 |
通城-广州 |
|
|
原走向:G106、S11、G4、增槎路、内环路、新光快线、亚远大道路 |
变更走向:G106、S0422、G4、增槎路、内环路、新光快线、亚远大道 |
||
3 |
通城-宝安 |
|
|
原走向:G106、S11、G60、G4 |
变更走向:G106、G0422、G60、G319 |
||
4 |
通城-龙岗 |
|
|
原走向:G106、S11、G4、广深高速 |
变更走向:G106、G0422、G4、 |
三、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旅游车辆)
序号 |
申 请 单 位 |
许可事项 |
申请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 |
审定 意见 |
1 |
崇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省际包车客运,省际非定线旅游(规模26台/1190座) |
增加2台/共18座旅游客车 |
同意增加 |
2 |
赤壁市交投集团恒昌运输有限公司 |
省际包车客运,省际非定线旅游(规模20台/1250座) |
增加7台/共303座旅游客车 |
同意增加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