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申请;
2.管理机构即时对申报资料预审,资料预审不合格一次性告知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供或补齐申报资料后重新申报。预审合格正式受理;
3.现场勘验,提出审查意见;
4.集体研究,做出审批决定。审批不合格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退回申报企业并告知原因;审批合格决定予以许可的,制作决定文书,由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申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二)提交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本地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6.数据库接入情况;
7.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
8.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9.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10.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管理人员等信息;
11.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12.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的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一)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根据《咸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填写咸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资料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登记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通知函》。不符合条件的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退回申报企业并告知原因,按要求提供或补齐申报资料后重新申报;
3.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和安装相关终端设备。申请企业持《登记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通知函》等相关资料,到市交警支队依法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手续,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和安全监控终端设施;
4.现场勘验。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和车辆设施进行现场勘验,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企业并告知原因;
5.发证。对符合条件的,由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依法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二)提交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办表;
2.经办人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所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3.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
4.产品合格证或者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5.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户口或居住证;
6.提供网约车平台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7.购买的车辆保险;
8.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单;
9.车辆左前方45度角3寸彩色照片2张;
10、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设备证明材料。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一)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合格的到现代驾校报名;
2.培训。申请人参加培训,培训后发放结业证书;
3.考试。组织考试,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参加考试;
4.发证。考试合格的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由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证。
(二)提交材料
1.咸宁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证明;
4.近期二寸彩色登记照片4张。
四、业务办理地址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15-812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