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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违法线索有序移交!咸宁市区一体化破解交通监管执法壁垒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9-08

近日,咸安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将某驾培公司投诉量居辖区首位、培训质量偏低,经约谈及工作提示后仍拒不整改,以及某旅游客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虚假整改、复查阶段隐患反弹回潮列为首批违法线索,正式移交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此举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释放市区一体、协同联动的强大效能,对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2026年7月,咸宁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区一体化改革部署要求,在总结前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出台《咸宁市区交通运输违法线索移交工作制度(试行)》《咸宁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制度(试行)》两项制度,进一步固化交通运输市区一体化工作成果,构建完整监管执法闭环:一是划清权责“分界线”,压实层级监管职责。落实监管与处罚分离要求,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咸安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负责日常检查、线索摸排等工作;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报送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二是织密移交“闭环网”,规范线索处置程序。明确线索来源渠道,规定移交单位发现线索后,原则上需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线索;紧急线索可先行处置、后补手续;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办结后,须于7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各单位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违法线索等问题。三是搭建联动“连心桥”,凝聚行业监管合力。各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涉企检查统筹、双向抄告反馈等机制,监管端发现问题后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执法办案中发现行业管理漏洞的,通过风险提示函督促整改;积极打通数据壁垒,破解监管边界模糊、协同不畅、重复检查等问题,构建市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一盘棋”格局。

依托首批线索移交的示范引领作用,咸宁市交通运输市区一体化执法协作的制度优势将进一步转化为治理实效。下一步,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严格落实层级反馈时限要求,对移交线索从严核实查处,以扎实的执法成果回应群众关切,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安全规范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