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注销客运班线的公示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23年第1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提出注销通城至龙岗、通城至上海2条客运线路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决定依法对该公司2条客运线路予以注销。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意见(确有必要的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7158136960
联系人:廖国庆
联系地址: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科
特此公示。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注销客运班线明细
序号 | 公司名称 | 班线起讫点 | 投入车辆 | 班线类型 |
1 | 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 通城至龙岗 | 1 | 省际班线 |
2 | 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 通城至上海 | 1 | 省际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