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9月5日开始开展2025年度国省道172座桥梁、1座隧道定期检查工作,其中:咸安区42座、嘉鱼县12座、赤壁市20座、通城县17座、崇阳县45座、通山县36座,崇阳县翠竹岭道1座。预计9月20日完成定检外业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工作要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严格落实桥梁检查制度,其中:日常巡查养护检査Ⅰ、Ⅱ级桥梁每天不少于1次;经常检查养护检查Ⅰ级桥梁每月不少于1次,Ⅱ级桥梁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汛期或极端气象时在原有频率上增加1-2次;定期检查养护检查Ⅰ级桥梁周期不超过1年,养护检查Ⅱ级桥梁周期不超过3年。
近年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加大桥梁养护管理和危桥改造力度。一是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桥梁安全“有人管”。“三方责任”共管,防止责任缺位;“两支队伍”共治,防止能力缺位;“三位一体”共查,防止监管缺位。二是加大投入,履职尽责,桥梁病害“及时养”。抓日常,做到花小钱办大事;抓改造,推进分级分类养护;抓存量,大力提升优良桥梁比重。三是提升服务,精雕细琢,确保桥梁风景“有人赏”。加强预防养护,做好“靓化”文章;抓好综合整治,做好“美化”文章;完善桥梁档案,做好“信息化”文章。
截至目前,咸宁市现有普通国省道桥梁398座,其中一、二类桥梁392座,三类桥梁5座(其中通山县大塘山大桥、通城县秀水桥正在实施加固改造,预计12月份完成),四类危桥1座(崇阳县盘山大桥正在实施加固改造,预计10月份完成),一二类桥梁占比98.5%,有力地促进了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