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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城区内禁止鸣笛倡议书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6-04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公共交通及出租车驾驶员朋友:

您好!随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有了显著提升,然而咸宁城区道路机动车乱鸣现象却时有发生。

汽车鸣笛本是供驾驶人在紧急时刻提醒其他车辆、行人引起警觉,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时使用的。而现实中,鸣笛与行人抢道,鸣笛催促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老人与孩子,鸣笛与前方车辆抢道,鸣笛发泄交通不畅的不满情绪,甚至在午休、深夜随意鸣笛。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制造噪音污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及健康,而且极易引发矛盾冲突,与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要求格格不入为此,我们倡议

一、在禁鸣路段不使用喇叭、警报器等鸣笛设备;

二、在非禁鸣路段,不随意鸣笛,不连续鸣笛,不使用高音喇叭;

三、遇行人通过路口时,自觉礼让斑马线,不因行人脚步慢而鸣笛催促;

四、不用鸣笛唤人;

五、遇交通拥堵时,不用鸣笛发泄情绪,不做“路怒症患者”;

六、出入住宅小区特别是午间、夜晚不鸣笛。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交通环境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引导和带动全体市民不乱鸣笛、不与行人抢道,努力减少城区交通噪声,还宁静于市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