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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2月 9日 — 3月 1日)

来源: 时间:2024-03-25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处罚事由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1鄂1100交罚(2024)5002号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派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罚款2024.2.26
2鄂1100交罚(2024)5007号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派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罚款2024.2.26
3鄂1100交罚(2024)5040号王国全不使用计价器《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罚款2024.2.27
4鄂1100交罚(2024)5041号黄乃耀不使用计价器《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罚款20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