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编号:咸客决字〔2024〕4号
湖北万通缘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你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提出报废更新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车辆申请。
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
车辆数量及要求:5台/50座旅游客车(车型宇通牌ZK6120H76QY1),1台/37座旅游客车(车型宇通牌ZK6120H76QY1)
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或者禁止挂靠经营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