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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4-04-09

编号:咸客决字〔2024〕4

湖北万通缘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你公司于2024317日提出报废更新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车辆申请。

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

车辆数量及要求:5台/50座旅游客车车型宇通牌ZK6120H76QY1),1台/37座旅游客车车型宇通牌ZK6120H76QY1)

请于2024年930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或者禁止挂靠经营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