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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法规)科 时间:2024-01-11

编号:咸客决字〔202310

咸运集团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提出的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延续行政许可相关申请,我局组织了行业审查。

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节第34条第1款、第38条、第49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延续经营行政许可。请按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详见附件: 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行政许可审定意见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