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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 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9〕29号)精神,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印发了《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3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方案》精神,现对《实施方案》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习近平同志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多次强调,打赢蓝天保卫战,要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4次常务会议上指出,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作为“四大结构”之一重点强调。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下浮铁路货物执行运价等措施,进一步为企业减负。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鄂政发〔2018〕44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明确要求要按照“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要求,抓紧组织编制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12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咸宁市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工作目标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设定,主要涉及水路、铁路货运增长量等指标。

工作目标为:至2020年,水路、铁路承担的货运量显著提升,与2017年相比,全市水路货运量增加2万屯铁路货运量增加6万吨。至2025年,多式联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路承担运输量占比下降至合理水平。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视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我市“133”区域和产业布局,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方式为目标,以“公转水”“公转铁”为重点,统筹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服务交通强市和全面小康建设。

第二部分,明确了工作目标。近期至2020年,水路、铁路承担的货运量显著提升,与2017年相比,全市水路货运量增加2万屯铁路货运量增加6万吨。远期至2025年,多式联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路承担运输量占比下降至合理水平。

第三部分,明确了主要任务。即: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实施水运振兴工程、实施道路货运提质工程、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和实施信息资源整合工程。

一是提升铁路运输能力。主要内容有:推进铁路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既有铁路运输效率,提高铁路运输能力。提高铁路服务水平,加快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我市港口、物流园区、大型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对接国家铁路发展战略,助推我市重点企业和物流园区发展。

二是实施水运振兴工程。主要内容有:推进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我市长江境内“ 645 ”整治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和启动我市境内长江和内河港口、码头和航道建设和整治。加强岸线资源清理整治,持续巩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内河流域非法码头整治力度。推进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港口多式联运,依托嘉鱼港现有码头设施,着力完善物流园区布局,强化公水、公铁、铁水衔接,扩大港口集疏运体系服务覆盖区域。

三是实施道路货运提质工程。主要内容有: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属地政府治超主体责任,推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鼓励骨干运输企业加快行业整合,实现品牌化、规模化经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建设,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推进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排放治理,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衽量限值标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是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主要内容有:合理布局物流园区,依托交通骨干网络,合理选址物流园区,减少物流转运环节,进一步拓展我市高铁站场货运服务功能,提升货运装卸作业质量和效率,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对物流设施进行整合和提标发展,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建立健全村物流三级配送体系。推进城市绿色配送工程,鼓励邮政'决递、城市配送等企业推行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配送方式,探索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补助政策,进一步拓宽公共充电桩辐射范围,加快推进城市货物运输集散中心及城市货运集中配送网络建设,争创国家城市绿色货运试点。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提升物流配送体踩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

五是实施信息资源整合工程。主要内容有:推进智慧交通平台建设,将县(市、区)水运、运政、路政、物流等信息资源整合并入市级智慧交通平台,加强市级平台与国家、省纹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推进数据仓库建设和应用,为全市运力调整和运输结构优化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第四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和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内容有:建立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重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项目审批等方面强化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为运输结构调整各项任务的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强化资金支持。主要内容有:利用部、省交通运输领域现有资金,重点支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和分吸负担的原则,市县财政统筹相关资金支持运力结构调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路运力建设,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运输结构优化。

三是落实用地支持政策,主要内容有: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和港口后方陆域用地支持力度,对本方案支持的铁路专用线路项目和港口开发项目,属于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四是营造良好环境。主要内容有:加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运输市场主体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需动态,促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

相关文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 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