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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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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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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动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采取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交通大课堂”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行政复议法、民法典等法治专题培训4期。督促领导干部加强法宣在线平台的学习运用。积极参加全省交通运输法治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等理论和业务培训。对交通运输行业常用法律法规及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分类印制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等汇编7册。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学习,系统上下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2.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协调法律顾问审查合同11份,对拟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各6次,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一把手”两次参加出庭应诉,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开展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

3.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统筹线上线下培训资源和载体,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质量提升和执法培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咸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市执法支队开展“法治大讲堂”、“执法微讲堂”培训活动4期,举办省执法办案系统等执法业务培训4期;积极参加全省执法系统职工技能竞赛、知识竞赛和比武活动等。创新推行行政执法“每日一练”考试宝APP,督促执法人员每日做题。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交通部在线培训课程学习,完成了每人每年60个学时以上学习任务。将执法事项高频使用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发,督促执法人员加强学习。通过开展分类分层系列培训,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4.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经过前后两轮改革,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保留,市本级上收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职能,划转农业、城管系统干部共63人,横沟治超站31人,市执法支队由“职能整合、以条为主”的专业执法模式向“市区一体、条块结合”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模式转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事业编制152名,成为市本级最大的综合执法机构。

5.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改革划转人员的执法证件换证工作,收回9名清退人员的执法证件并注销证件信息。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标准,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执行《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过罚相当,依法并综合考虑对部分被处罚对象实行罚款暂缓和分期缴纳制度,依法对相关市场主体和交通从业者实施首违免罚、轻微不罚129起,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安全一次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联合抽查计划2项。四是规范执法文书样式,严格执行《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文书卷宗制作工作指引》、《高频案件执法文书填制指引》,推广使用省综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6.扎实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五个一”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系统执法单位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五个一”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五个一”活动方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通过采取自查自评、抽查评查等方式,深入查纠问题整改。系统各执法单位按要求开展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7.强化监管执法和矛盾调处。开展“百吨王”整治专项行动和全市治超“百日行动”,通过重点监管、上门约谈、驻点值守、普法宣传等方式,强化源头执法,对源头企业“七矿”和源头附近乡道实行24小时驻点执法。强化路面执法,采取“重要卡点守、重点区域巡”等多种方式,加大固定、流动治超力度,三个治超站点同步开展交通执法和交警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流动执法。开展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在人流集散地采取流动稽查与驻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出租车违规经营及非法营运黑车。稳妥做好城区出租车、网约车投诉问题调处工作,积极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运营,有效化解了合规车辆司机群体因滴滴平台公司持续向不合规车辆派单、清理不合规车辆不力导致收入减少的投诉举报问题。扎实做好12328、12345投诉件办理工作,12328热线电话总量6967件,12345受理投诉类167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9.8%。

8.加大行业普法宣传力度。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行政处罚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二是加强行业普法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站场、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增强群众和从业人员法治观念。利用公交车和出租汽车的顶灯、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参加咸宁广播电台“法制热线”节目和中国交通广播《湖北交通会客厅》法制宣传活动,与咸宁新闻综合广播合作开展“普法小讲堂”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货运源头、两客一危、公交客运企业等服务对象,开展“送政策、送法规、送服务上门”助企帮扶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宣传手册150余份,开展企业上门帮扶活动130余次,发放、签订《货运源头企业规范装载告知书》、《货运源头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30余份。

二、存在的不足

1.综合执法能力水平还需提升。由于系统综合执法机构均建立不久,现有执法人员来源复杂、年龄普遍偏大,条块结合的专业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

2.执法监督的力度还需加大,对繁杂且专业性较强的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还有不足。

3.科技执法不够完善,咸宁市综合交通信息平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源头科技监管有待全面推广。

4.普法宣传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大,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待提升。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建设实际成效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订。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开展分层分类培训,落实《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质量提升和执法培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咸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通过开展“法治大讲堂”、“执法微讲堂”、“以案释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系统大练兵大比武、考试宝APP“每日一练”等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是持续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过罚相当,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优化执法方式,推进说理式执法,学习借鉴省厅说理式执法试点经验,落实说理式执法指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规范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省下发的行政执法案件文书卷宗制作工作指引、高频案件执法文书填制指引;继续推广使用省综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全口径案件线上全覆盖、全流程线上实时办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针对8个方面的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督办整改,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会商机制,局机关政策法规科与市执法支队法制大队加强沟通联系,互通信息,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定期抽查执法案卷,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与省厅法规处、市司法局的联系对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指导。

六是持续强化行业普法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交通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