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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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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咸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xianning.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49号,邮编:437100;联系电话:0715-8136995;传真:0715-813695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高站位抓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山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好交通运输服务工作。及时更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金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雷伟民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高要求抓推进。落实和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局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和任务落实各单位、部门责任;二是明确了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上传,确保了及时完成公开信息的上传工作;三是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
(三)高标准抓规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我局及时建立和严格执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各种制度汇总成册,形成《咸宁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南》下发。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及时公开交通运输部门信息,同时,加强了的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二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工作的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和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机制。
(四)高时效抓更新。注重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在综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刊等新闻媒体作用的基础上,我局特别重视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有效发挥局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载体作用。一是我们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社会公众登录查询;二是在专项工作中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发布春运等交通运输热点信息;三是在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便民服务专栏,与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同步,让广大市民查询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信息更加便捷高效。
(五)高强度抓落实。注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将我市交通运输规划意义、实施前景及工程概况、进展情况等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大力营造全市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融入交通的社会氛围,形成合力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畅通监督渠道,坚持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纪律监督、招投标等环节入手,采取多种公示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人民满意的交通。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我局工作职能,认真梳理,及时主动公开了单位简介、审批(服务)事项、领导成员、机构设置等,方便群众对我局行政各项职能职责的知晓。我局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1条。主要形式有:通过咸宁市人民政府网、咸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省权力管理平台、云上咸宁、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平台、“12328”热线、局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局档案室等方式进行公开。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64条,内容涉及交通工作动态、行业管理、政务公告、政策法规、公众服务等方面,全年共发布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简报及招投标信息共12条;全年共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全年共回复群众咨询类信息11条,回复率100%。
(二)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完善了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为咸宁交通),并继续将微信公众号和微官网二维码放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推广。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共有粉丝432人。发布交通类信息、新闻共156条。微信公众号为我局开拓新媒体宣传阵地发挥更好的作用,成为我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和对内服务的重要窗口和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
(三)新闻媒体广泛公开。人民日报采用1篇;新华社采用1篇;中国交通报采用1篇;湖北日报采用2篇;湖北交通报采用6篇;咸宁日报采用23篇;参加广播电台法治热线节目一期,市电视台两期;充分利用干线公路、客货运站场、车站码头等悬挂海报张贴横幅,利用出租车、公交车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在运用传统媒介的同时,加强运用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营造了很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投诉举报及政策咨询类及时回复。2019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受理回复制度。接到“12328”热线咨询203条,云上咸宁投诉件42条,在接到诉求后,我们对诉求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应,回复率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运管2995)、(海事615)、(客管3) | (运管666)、(海事+2)、(客管+3) | (运管3661)(海事617)、(客管75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162 | -12 | 15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191.49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认真抓好依法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2019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19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公开意识有待提高;网站建设有待完善;公开形式有待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增添举措,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宣传。力争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将各类政策、信息分享给群众,及时解答疑问。强化督办。认真开展绩效考核,督促局属单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好网站维护。积极与咸宁新闻网联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增加公开栏目,完善网站功能,推动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全部办结,并在局网站上对办理进行公开。
附件2
年报数据汇总表格
表1:主动公开情况汇总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规章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2 | 2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2 | 2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许可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运管7207)、(海事615) | (运管2995)、(客管3) |
本年增/减 | (运管985)、(海事+2) | (运管666)、(客管+3) | |
处理决定数量 | (运管8192)、(海事617) | (运管3661)、(客管75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
本年增/减 | |||
处理决定数量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处罚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1750 | 0 |
本年增/减 | +19 | 0 | |
处理决定数量 | 1769 | 0 | |
行政强制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290 | 162 |
本年增/减 | 97 | -12 | |
处理决定数量 | 387 | 15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无 | |
本年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政府集中采购 | 采购项目数量 | 27 | 27 |
采购总金额 | 191.49万元 | 191.49万元 |
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汇总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数据统计层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表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汇总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