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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优化咸通高速部分路段差异化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
为切实深化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促进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确保政策执行精准高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优化咸通高速部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止有关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
(一)终止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内容:对通行咸通高速咸宁东站至桂花站点对点双向路段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的6类货车(总轴数6轴,不含专项作业车),不再给予45%的差异化优惠。
(二)终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24时。
二、新增有关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
(一)实施路段:咸通高速小岭站至马桥站、小岭站至咸宁东站点对点双向路段。
(二)优惠对象:通行上述路段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的6类货车(总轴数6轴,不含专项作业车)。
(三)优惠幅度
1.小岭站至马桥站:按照国家及湖北省差异化收费政策计算应交通行费金额后,再给予30%的差异化优惠。
2.小岭站至咸宁东站:按照国家及湖北省差异化收费政策计算应交通行费金额后,再给予45%的差异化优惠。
(四)实施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0时起实施,实施期暂定一年。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