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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咸通高速咸宁东站至桂花站点对点双向路段实施差异化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省联网收费中心:
为促进地方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助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咸通高速咸宁东站至桂花站点对点双向路段实施差异化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路段:咸通高速咸宁东站至桂花站点对点双向路段。
二、优惠对象:通行上述路段的6类货车(总轴数6轴,不含专项作业车)。
三、优惠幅度:对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的6类货车(总轴数6轴,不含专项作业车),先给予应交通行费5%的基本优惠,再按基本优惠后应交通行费金额给予45%的差异化优惠。
四、实施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0:00起实施,实施期暂定1年。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