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2025年第17批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暨 征求意见通知书

索引号 : 011337442/2025-2904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运安科(应急办)

名 称: ​2025年第17批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暨 征求意见通知书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第17批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暨

征求意见通知书

各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申请人于2025113日提出的客运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1节第29条、第32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咸宁市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公示(第17批)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11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意见(确有必要的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158136960

联系人:成纯铙

联系地址: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科

特此告知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5日

咸宁市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公示(第17批)

序号

申请项目

申请企业名称

车辆牌号

申请事项

备注

原许可情况

拟变更许可情况

1

通城至龙岗、宝安、上海、温州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许可

湖北咸运集团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详见线路情况表

2025年7月31日已到期

详见通城至龙岗、宝安、上海、温州客运班线情况表


通城至龙岗、宝安、上海、温州客运班线情况表

序号

线路牌号

线路名称

车牌号

班线类型

途经走向

日发班次

始发客运站

终点客运站

许可有效期起

许可有效期止

1

L510023

通城-龙岗

鄂L53398

一类

G106、G0422、G4、广深高速

0.5

通城客运中心站

一级

2021-09-01

2025-07-31

2

L510035

通城-宝安

鄂L51188

一类

G106、G0422、G4、广深高速

0.5

通城客运中心站

一级

2021-09-01

2025-07-31

3

L510037

通城-宝安

鄂L50787

一类

G106、G0422、G4、广深高速

0.5

通城客运中心站

一级

2021-09-01

2025-07-31

4

L510027

通城-上海

鄂L55129

一类

G56、S78、G50、G40、G43

0.5

通城客运中心站

一级

2021-09-01

2025-07-31

5

L510041

通城-温州

鄂L58076

一类

G353、G56、G3、G60、G4012、G1513

0.5

通城客运中心站

一级

2021-09-01

2025-07-31

说明:1、班线类型指一类、二类 ,2、线路牌号和线路名称按照省际、市际分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