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442/2020-00293 文 号 : 咸交文(2019)63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 关于方九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25 15:06
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方九甫同志任市鸿泰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鸿泰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选聘咸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的通知》要求,经过面试、考核、局党组票决等环节,决定任命:
胡继凡同志为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北兴达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兴达路桥试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左志华同志为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职务。
以上3名同志试用时间从2019年11月13日算起。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