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442/2020-2370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 交通审计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备案
2017年9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下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报送下列资料:(二)交通审计统计报表。
目 录
(一)为了解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是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审计情况。
(三)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审计情况统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报表、基本建设审计报表、经济责任审计报表、审计机构人员报表等5张统计报表及编报说明,均为年报。
(四)各报表数据均为报告期内填报单位完成审计或审计调查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累计数。
(五)报送要求:
1.各填报单位应汇总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统计数据,其中:各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汇总本行政辖区内各级交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数据,但计划单列市的数据不汇总在所在省交通运输厅(局、委)的报表中,由其单独报部。
2.报表须有编报说明。
3.填报时间:各报送单位于本报告期最后一天报出(以寄发邮戳日期为准)。
4.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六)本套报表制度金额指标一律以万元为单位,取1位小数。
(七)本报表制度采用的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八)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和相关交通运输企业(含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九)本报表制度中的数据仅限行业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
表 号 | 表 名 | 报告期别 | 填报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及方式 | 页码 | ||||||
交审计1表 | 审计情况统计报表 | 年报 |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部属各单位,相关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 12月31日网上填报及报表 | 3 | ||||||
交审计2表 | 财务收支审计报表 | 年报 |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 同上 | 同上 | 4 | ||||||
交审计3表 | 基本建设审计报表 | 年报 |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 同上 | 同上 | 5 | ||||||
交审计4表 | 经济责任审计报表 | 年报 |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 同上 | 同上 | 6 | ||||||
交审计5表 | 审计机构人员报表 | 年报 |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 同上 | 同上 | 7 |
表 号:交审计1表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385号
有效期至:2020年9月
填报单位: 201 年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一、内部审计机构 | 个 | 01 | |
其中:专职机构 | 个 | 02 | |
二、内部审计人员 | 人 | 03 | |
其中:专职人员 | 人 | 04 | |
三、完成审计项目 | 个 | 05 | |
其中:财务收支审计 | 个 | 06 | |
基本建设审计 | 个 | 07 | |
经济责任审计 | 个 | 08 | |
效益审计 | 个 | 09 | |
内部控制评审 | 个 | 10 | |
信息系统审计 | 个 | 11 | |
专项审计(调查) | 个 | 12 | |
其他 | 个 | 13 | |
四、审计总金额 | 万元 | 14 | |
五、查出问题金额 | 万元 | 15 | |
其中:违规金额 | 万元 | 16 | |
损失浪费金额 | 万元 | 17 | |
管理不规范金额 | 万元 | 18 | |
六、促进增收节支金额 | 万元 | 19 | |
七、促进完善规章制度 | 条 | 20 | |
八、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 | 条 | 21 | |
九、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线索(案件) | 件 | 22 | |
十、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人员 | 人 | 23 | |
十一、实际给予行政处分 | 人 | 24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系审计情况综合报表, 有关指标应大于或等于其它各报表的相同指标之和。
2.表内逻辑关系:01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行+11行+12行+13行;
15行≥16行+17行+18行。
3.表间逻辑关系:交审计1表01行≥交审计5表01
交审计1表05行≥交审计2表01行+交审计3表01行+交审计4表05行;
交审计1表03行≥交审计5表06行;
交审计1表14行≥交审计2表02行+交审计3表06行;
交审计1表16行≥交审计2表03行+交审计3表12行+交审计4表09行;
交审计1表17行≥交审计2表09行+交审计3表19行+交审计4表13行;
交审计1表18行≥交审计2表10行+交审计3表20行+交审计4表17行;
交审计1表19行≥交审计2表11行;
交审计1表20行≥交审计2表16行+交审计3表23行+交审计4表33行;
交审计1表22行≥交审计2表18行;
交审计1表23行≥交审计4表27行+交审计4表28行。
表 号:交审计2表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385 号
有效期至:2020年9月
填报单位: 201 年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一、审计单位 | 个 | 01 | |
二、审计总金额 | 万元 | 02 | |
三、查出违规金额 | 万元 | 03 | |
其中:违规改变资金用途 | 万元 | 04 | |
虚报冒领骗取资金 | 万元 | 05 | |
账外资产 | 万元 | 06 | |
未按规定征收、缴纳财政收入 | 万元 | 07 | |
损益(收支)不实 | 万元 | 08 | |
四、查出损失浪费金额 | 万元 | 09 | |
五、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 | 万元 | 10 | |
六、促进增收节支金额 | 万元 | 11 | |
七、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问题数量 | 个 | 12 | |
八、落实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问题数量 | 个 | 13 | |
九、提出审计建议 | 条 | 14 | |
十、采纳审计建议 | 条 | 15 | |
十一、促进完善规章制度 | 条 | 16 | |
十二、百万元以上违纪单位 | 个 | 17 | |
十三、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 | 件 | 18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系财务收支审计专项报表,对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的审计数据也填列该表。
2.表内逻辑关系: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
3.表间逻辑关系:交审计1表05行≥交审计2表01行;
交审计1表14行≥交审计2表02行;
交审计1表16行≥交审计2表03行;
交审计1表17行≥交审计2表09行;
交审计1表18行≥交审计2表10行;
交审计1表19行≥交审计2表11行;
交审计1表20行≥交审计2表16行;
表 号:交审计3表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385号
有效期至:2020年9月
填报单位: 201年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一、审计项目 | 个 | 01 | |
其中:竣工决算审计 | 个 | 02 | |
跟踪审计 | 个 | 03 | |
竣工结算审计 | 个 | 04 | |
其他专项审计 | 个 | 05 | |
二、审计总金额 | 万元 | 06 | |
其中:竣工决算审计 | 万元 | 07 | |
跟踪审计 | 万元 | 08 | |
竣工结算审计 | 万元 | 09 | |
其他专项审计 | 万元 | 10 | |
三、核减投资(结算)额 | 万元 | 11 | |
四、查出违规金额 | 万元 | 12 | |
其中:超规模、超标准建设 | 万元 | 13 | |
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 万元 | 14 | |
建设资金不落实 | 万元 | 15 | |
多列(少列)工程成本 | 万元 | 16 | |
漏交税费 | 万元 | 17 | |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 万元 | 18 | |
五、查出损失浪费金额 | 万元 | 19 | |
六、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 | 万元 | 20 | |
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 | 万元 | 21 | |
其中:已归还资金 | 万元 | 22 | |
八、促进完善规章制度 | 条 | 23 | |
十、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问题数量 | 个 | 24 | |
十一、落实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问题数量 | 个 | 25 | |
十二、提出审计建议条数 | 条 | 26 | |
十三、采纳审计建议条数 | 条 | 27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系基本建设审计专项报表,有关指标均指基本建设审计中的数据。
2.表内逻辑关系:01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行;
12行≥13行+14行+15行+16行+17行+18行;21行≥22行。
3.表间逻辑关系:交审计1表05行≥交审计3表01行;交审计1表14行≥交审计3表06行;
交审计1表16行≥交审计3表12行;交审计1表17行≥交审计3表19行;
交审计1表18行≥交审计3表20行;交审计1表20行≥交审计3表23行。
表 号:交审计4表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385号
有效期至:2020年9月
四)经济责任审计报表
填报单位: 201 年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一、 审计经济责任人 | 人 | 01 | |
其中:行政单位 | 人 | 02 | |
事业单位 | 人 | 03 | |
企业 | 人 | 04 | |
二、审计单位 | 个 | 05 | |
其中:行政单位 | 个 | 06 | |
事业单位 | 个 | 07 | |
企业 | 个 | 08 | |
三、查出违规金额 | 万元 | 09 | |
其中:直接责任 | 万元 | 10 | |
主管责任 | 万元 | 11 | |
领导责任 | 万元 | 12 | |
四、查出损失浪费金额 | 万元 | 13 | |
其中:直接责任 | 万元 | 14 | |
主管责任 | 万元 | 15 | |
领导责任 | 万元 | 16 | |
五、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 | 万元 | 17 | |
其中:直接责任 | 万元 | 18 | |
主管责任 | 万元 | 19 | |
领导责任 | 万元 | 20 | |
六、领导干部涉及个人经济问题 | 人 | 21 | |
其中:人数 | 人 | 22 | |
涉及金额 | 万元 | 23 | |
七、人员处理处分 | 人 | 24 | |
其中:撤职、降级 | 人 | 25 | |
其他处分 | 人 | 26 | |
移送司法机关 | 人 | 27 | |
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人 | 28 | |
八、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问题数量 | 个 | 29 | |
九、落实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问题数量 | 个 | 30 | |
十、提出审计建议 | 条 | 31 | |
十一、采纳审计建议 | 条 | 32 | |
十二、促进完善规章制度 | 条 | 33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系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报表,有关指标均指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数据。
2.表内逻辑关系:01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行+11行+12行;
13行≥14行+15行+16行;17行≥18行+19行+20行;21行≥22行;
24行≥25行+26行+27行+28行。
3.表间逻辑关系:交审计1表05行≥交审计4表05行;交审计1表16行≥交审计4表09行
交审计1表17行≥交审计4表13行;交审计1表18行≥交审计4表17行
交审计1表20行≥交审计4表33行;
交审计1表23行≥交审计4表27行+交审计4表28行。
表 号:交审计5表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385号
有效期至:2020年9月
填报单位: 201 年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数量 | |
甲 | 乙 | 丙 | 1 | |
一、已建机构 | 合 计 | 个 | 01 | |
处 级 | 个 | 02 | ||
科 级 | 个 | 03 | ||
科级以下 | 个 | 04 | ||
二、人员编制 | 人 | 05 | ||
三、配备人员 | 人 | 06 | ||
(一)按工作性质分 | 专 职 | 人 | 07 | |
兼 职 | 人 | 08 | ||
(二)按学历分 | 大专及以上 | 人 | 09 | |
中专及以下 | 人 | 10 | ||
(三)按职称分 | 高 级 | 人 | 11 | |
中 级 | 人 | 12 | ||
初级以下 | 人 | 13 | ||
(四)按年龄分 | 45岁以上 | 人 | 14 | |
30至44岁 | 人 | 15 | ||
29岁以下 | 人 | 16 | ||
四、培训人员 | 合 计 | 人次 | 17 | |
自办培训 | 人次 | 18 | ||
参加部办培训 | 人次 | 19 | ||
参加外系统、单位培训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系审计机构人员情况专项报表。本表各项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
2.下级审计部门向上级审计部门报送报表时,须附本级审计部门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文化程度)。
3.表内逻辑关系:01行=02行+03行+04行;
06行=07行+08行=09行+10行=11行+12行+13行=14行+15行+16行;
17行=18行+19行+20行。
4.表间逻辑关系:交审计1表03行≥交审计5表06行
交审计1表
1.内部审计机构:系指已建的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内部审计机构个数。不含有机构而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的情况。
2.内部审计人员:系指已配备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人数。
3.财务收支审计:系指除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审、信息系统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其他审计之外,涉及财务领域的所有审计项目,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财务决算审签(财务决算审签是对财务决算实行审计签证的单位数)等。
4.基本建设审计:系指对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建设中和竣工决算时所进行的审计项目个数。
5.经济责任审计:系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项目个数。
6.效益审计:系指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审计项目个数,包括经营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等。
7.内部控制评审:系指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内部控制评价(评审)开展的审计项目个数。
8.信息系统审计:系指通过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对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保护资产的安全、维护数据的完整、使被审计单位的目标得以有效地实现、使组织的资源得到高效地使用等方面作出判断的过程的审计项目个数。
9.专项审计(调查):系指报告期内审计部门对专项项目、资金、政策所进行的审计项目个数。
10.审计总金额:系指年度内全部审计项目所审计的金额总和。
11.违规金额:系指审计决定中确定的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损害或侵占国家利益、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金额。外汇金额按审计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统计。(挤占成本、少计收入等导致盈亏不实的问题,其违纪违规金额按侵占国家利益的部分统计)。违规金额各明细项目不得重复统计。
12.损失浪费金额:系指审计报告中已指明并经被审计单位认可,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金额。
13.管理不规范金额:系指因经营管理不善,规章制度松弛或不健全等造成单位发生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金额。
14.促进增收节支金额:系指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已上交财政、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和已归还原渠道等的资金金额。
15. 促进完善规章制度:系指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建议而制定或完善的规章制度件数。
16.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系指被采纳、接受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条数。
17.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线索(案件)、人员:系指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构成犯罪,内审机构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涉案人员数量。
18.实际给予行政处分:系指审计查出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有关人员,实际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数量。
交审计2表
1.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系指与资金实际用途不符的金额。
2.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系指虚列项目支出、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套取资金等导致资金流失的金额。
3.帐外资产:系指用转移截留收入、挤占成本、虚列支出等方法购置的未入帐的资产,或以个人、小集体名义掌管的资金金额。
4.损益(收支)不实:系指帐面或财务报告中反映的损益与实际损益不符的金额。
5.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问题数量:系指指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涉及问题个数,审计决定与审计报告中问题数量不能重复计算。
6.落实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问题数量:系指审计决定、报告、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被整改个数。
7.提出审计建议条数:系指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中提出的合理化审计建议的条数。
8.采纳审计建议条数:系指提出审计建议被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采纳的条数。
9.百万元以上违纪单位:系指一个被审计单位在一次审计中被查出的违纪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个数。
1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系指在一次审计中查出的个人或团伙贪污贿赂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件数。
交审计3表
1.跟踪审计:系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2.竣工审计:系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的评价。
3.核减投资(结算)额:系指审计完毕,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审计决定,已确定核减建设项目的金额。
4.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系指超出经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规模、标准的金额。
5.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系指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不应计入的费用计入工程成本或者将建设资金用于初步设计规定以外用途的金额。
6.建设资金不落实:系指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不落实的金额。
7.多列(少列)工程成本:系指设计单位违反概算定额标准,采取高套取费标准、多计工程量或有意少计或漏计的概算金额等方式,虚列、重列的概算金额。
8.漏交税费:系指违反国家规定,漏交的基本建设项目应交纳的税费。
9.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系指对涉及群众民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损失的金额。
10.应归还原渠道资金:系指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违反国家规定,应返回原资金渠道的资金。
交审计4表
1.主管责任:本人或者与他人共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者文件传签等规定的程序,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规定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者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职责,由于授权(委托)其他领导干部决策且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其他失职、渎职或者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
2.直接责任:本人或者与他人共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者文件传签等规定的程序,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规定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者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职责,由于授权(委托)其他领导干部决策且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其他失职、渎职或者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
3.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交审计5表
1.已建机构:系指设立的独立的专职审计机构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内部审计机构数。设立专职审计员的单位, 视同已建机构, 并按其级别分别填入第2、3、4行。
2.人员编制:系指单位“三定”方案中规定的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个数。
3.配备人员:系指审计部门已经配备的审计人员数,包括专职和兼职审计人员。
4.学历分类:系指已配审计人员按学历分类的情况,其中: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中专以下包括中专学历。
5.职称分类:系指已配审计人员按职称分类的情况,其中:初级以下包括初级职称。
6.年龄分类:系指已配审计人员按年龄分类的情况,其中:各年龄段的起止年龄按周岁计算。
7.培训人员:系指审计人员参加各种培训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