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442/2025-2586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政协嘉鱼县委员联络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江咸宁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结合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协调及市直相关部门、嘉鱼县工作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长江咸宁港是咸宁落实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其建设对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促进沿江产业集聚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完全赞同提案建议,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联合市直部门、嘉鱼县及金融机构等力量,从机制建设、要素保障、项目推进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推动长江咸宁港早日开工建设并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进展及后续计划汇报如下:
一、专班统筹强机制,自然保护稳推进
市级层面已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任组长、嘉鱼县委副书记胡金云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彭光平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项目前期审批、要素保障及建设实施。针对自然保护地调整难点,我局协同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赴国家林草局专项对接推动《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优化。6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并报省林业局,7月1日起进入省林业局“天窗”回填及功能区调整集中审核阶段,审核完成报国家林草局、国务院批复,自然保护区调整正稳步有序推进。后期将继续加大与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明确《湖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批复时间节点,推动长江咸宁港码头尽快获得开工许可,并将项目各环节条目式列入计划,促进项目建设按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协议细化促落地,投资保障强基础
在2023年市政府与湖北港口集团签署框架协议基础上,咸宁市政府与湖北港口集团细化协议内容,形成新的《长江咸宁港战略框架合作协议(送审稿)》,通过港口集团、市交通运输局法审后报市政府,并征求嘉鱼县政府、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意见,目前正在汇总修改,拟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嘉鱼县政府与湖北港口集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经过多轮磋商,目前还在修改中。后续将加强与省港口集团等现有投资主体的沟通和洽谈,根据保护区调整进展,制定明确的投资计划书和时间表,加快项目前期专题工作,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投资主体面临的问题,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三、招商矩阵聚龙头,产业集聚谋生态
我局围绕“招大引强”目标构建“重点企业+产业集群”招商矩阵,一方面组建专业团队赴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江苏海汇丰(硅产业链)、京东集团(智慧物流)、深圳盐田港(港口运营)、跨越速运(多式联运)等头部企业,另一方面依托廊坊经博会、黄骅港招商会等平台开展专题推介,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推动港口经济生态圈建设。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则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多渠道加大长江咸宁港项目宣传提升影响力,同时组织专业团队深入研判港口经济、航运市场及产业链条,精准制定招商方案,着力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竞争优势。我局将继续围绕“招大引强”目标要求,整合优势资源,制定优惠政策,重点对接行业龙头企业,举办专场招商推介会,吸引有实力、具备投建营一体化能力的企业参与长江咸宁港“产城园”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四、资金保障破瓶颈,征拆用地稳落实
嘉鱼县级财政落实3500万元、县交建集团融资1500万元专项资金启动征拆,市财政局统筹重大项目前期费并建立“按需追加”机制保障评审需求,积极争取各部门省级补助资金,并申报专项债支持港口基础设施等项目入库,谋划申请超长期国债8.4亿。镇村联动已完成116户中85户协议签订及61户房屋拆除。项目一期453.7亩码头及后方堆场中119.4亩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已完成用地报批,同步预留344.1亩城镇开发边界外地块指标。
五、政策赋能促融合,港产城建提质效
嘉鱼县结合发展实际和长江咸宁港建设情况,正研究出台《嘉鱼县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助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拟在“确立现代化物流产业发展目标、建设公铁水多式联运运输布局、支持宜港、临港物流园区建设、提升港口物流智慧化水平、强化土地与人才供应保障、推进绿色物流产业发展”等方面,对港口建设和港产城融合发展予以支持,进一步完善长江咸宁港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为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各部门意见,持续强化统筹协调,会同市直部门及嘉鱼县全力破解堵点难点,推动长江咸宁港早日开工建设,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感谢对长江咸宁港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