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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二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预登记工作公告

索引号 :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咸宁市第二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预登记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24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我市第二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即将启动预登记工作。本次工作依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预登记是后续补贴申请的必要前置环节。预登记时间、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及申请范围

第二轮预登记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开启,补贴类型覆盖三类:

1. 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货车;

2. 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

3.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二、补贴资金额度及使用原则

第二轮资金全市投放698万元,执行“总额控制、电动优先、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规则,申报先后顺序以系统预登记提交时间为准。新能源重卡在补贴审核、资金拨付环节享受优先办理机制。

三、相关说明

预登记渠道:补贴资格通过“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系统”(网址:https://www.jtsbgx.cn/btzjsq/subsidy_qy/login)或“设备更新快捷通”微信小程序发放。

额度动态管理规则:资金额度申领完毕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申请。如申请因不符合条件或信息填报错误被退回,系统将释放对应额度;再次提交申请需重新排队,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额度用尽后,申请人可持续关注系统,若有额度释放,可继续提交申请,直至全部资金使用完毕。预登记成功仅代表获得补贴申领资格,最终以正式资料审核结果为准。

特别提醒:预登记审核通过前,请勿自行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新购手续,避免预登记未成功造成不必要损失。预登记审核通过后,仅办理车辆报废的,须在30日内完成后续手续;涉及车辆新购的,须在45日内完成相关流程,全部业务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办结。

后续补贴资金具体发放时间及其他事项安排,待上级资金下达后另行通知。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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