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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索引号 : 011337442/2024-000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机构名称: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机构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52号

机构电话:0715-8111933

办公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谭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综合执法机构。划入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职责,统一承担市本级和咸安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各项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办、协调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普通公路、道路运输、水运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依法推进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保护路产路权等工作,负责成安区农村公路路政等工作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等工作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3.负责依法实施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运输安全等工作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4.负责依法实施全市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工作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5.负责依法实施对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交通工程建设市场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6.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车辆、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及标识管理等工作。

7.承担市本级“智慧交通” 安全应急管理平合的建设作,负责“智慧交通” 管理、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