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7442/2019-180529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5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机构名称: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机构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49号
机构电话:0715-8136995
办公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彭光平
机构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文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负责全市地方高速公路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十三)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