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442/2022-3694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 咸宁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机构名称:咸宁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机构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52号
机构电话:0715-8154185
办公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袁泓
机构职能:
咸宁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是咸宁市交通运输局隶属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贯彻实施城市城市客运服务标准,规范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文明创建,加强行风建设。
3、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咸宁中心城区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发展计划。
4、负责咸宁中心城区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管理执法工作,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城市客运交通秩序。
5、负责咸宁中心城区公交线路、站点的设置,对外公布站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负责出租车在公共场所停(候)车场地设置的统一管理。
6、负责代收、代缴咸宁中心城区公交企业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出租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7、负责咸宁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的考试、发证和城区城市客运企业营运资质的审核和管理,组织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从业人员培训。
8、负责咸宁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行业统计和综合分析,做好市场预测和技术经济信息交流。
9、负责建立服务质量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共举报电话、单位地址和电子邮箱。接受投诉和社会监督,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