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442/2022-3693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 咸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机构名称:咸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机构地址:咸安区贺泉路266号
机构电话:0715-8898682
办公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何汉春
机构职能:
咸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是咸宁市交通运输局隶属单位,承担着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管理范围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服务业(客运站、货运信息、物流、仓储、租赁等服务于客货运输的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与检测、客货运站场建设。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搞好运输市场发展规划。依据现行政策,通过市场调查,提出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草案,供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决策,并在主管部门决定后组织实施。
2、协助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搞好法制法规建设。依据国家现行交通法规,结合本市道路运输发展实际,提出道路运输管理的条例、办法、规章、规定、制度的修改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制订。加强运政执法队伍建设,培训运政执法人员,监督运政执法行为,规范运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对全市运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行风进行检查。
3、负责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调查与统计,研究预测咸宁市道路运输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报告道路运输业运行动态,提出道路运输业结构调整方案、整顿措施、管理意见和建议。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指导下对道路运输市场实行宏观调控,积极引导、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
4、负责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维修企业、客运站场等服务业的开业审批,道路运输客货车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审批、客运经营线路班次审批。
5、负责道路运输全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和交通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全行业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为,维护合法者权益。
6、按照“三关一监督” (即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资格关,客运站监督)的职责负责全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7、按照分管权限,负责全行业的证件、票据、凭证、标志的发放、管理、监督、检查。
8、按照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统一安排完成防汛、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运输任务。
9、协助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加强运政队伍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协助做好文明单位创建、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贯、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评比、表彰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